求女友領證27天,發(fā)現(xiàn)她還有3天才能離婚
小說《求女友領證27天,發(fā)現(xiàn)她還有3天才能離婚》,大神“二娃”將林默慕晚卿作為書中的主人公。全文主要講述了:媽媽病危,臨死前想看我結婚。我求了女友慕晚卿27天,她終于答應陪我領證。我在民政局等到下班,她都沒有出現(xiàn)。而當天,慕晚卿的竹馬賀鴻飛,卻在社交軟件曬了兩人的結婚證書:“真快,還有三天,就結婚一個月了。”我這才知道,原來,我求慕晚卿的第一天,她就帶著竹馬領證了。此時,我也收到了慕晚卿發(fā)來的道歉短信?!傲帜欙w被家里逼婚,我不能看著他隨便結婚,跳進牢籠?!薄斑€有三天,我們就離婚了?!薄叭旌?,我就嫁...